法律分析:个体户起征点已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年1月9日.总理主持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会议明确,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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