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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能不能变更股权的质押合同

来源:岑放科技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自然人能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以下权利可以质押: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

3、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

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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