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二条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 住房补贴 、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 工资 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第二条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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