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人员是可以管理票据的,其应当负责空白票据的保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
一、新刑法对对违法票据保证罪既遂的判刑标准
新刑法对违法票据保证罪既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的行为必须造成重大损失时,才构成犯罪。
二、票据权利消灭时效到底是多长时间
(1)关于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的消灭时效。为了尽快地支付票据金额,解除票据债务人的责任,票据法对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的消灭时效作出了规定。
第一,对于远期汇票,从票据到期日开始,如果在二年之内,持票人持续没有向汇票的出票人或承兑人提示付款的,则该票据权利丧失,票据债务人可以不再承担票据责任。
第二,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从出票日起计算,持票人超过二年一直未向出票人或付款人要求支付票据金额的,则丧失该票据权利。
第三,对于支票,持票人的权利从出票日起六个月内持续不行使的,则该张支票的权利即丧失。
(2)关于票据追索权的消灭时效。为了防止追索权人在行使追索权和再追索权的过程中拖延时间,造成票据债务长期得不到了结,票据法对追索权的消灭时效也作出了规定。
第一,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从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内不行使,则丧失该追索权。
第二,被追索人清偿票据债务后,从清偿日起或发生清偿纠纷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向其前手行使再追索权,则该再追索权因此而丧失。
三、犯对违法票据保证罪严重吗?
犯对违法票据保证罪严重,一般会对其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违法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五条
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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