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中逾期违约金和利息的计算为:
1、仅要求本金而放弃违约金和逾期利息请求的,只判决本金;
2、双方对逾期违约金和逾期利息有约定的,对利息有明确请求数额,且不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按其请求数额判决;
3、债权人仅请求借款方返还本金并按约定或国家规定计收利息的,可按其请求判决等。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一、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1、贷款人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2、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二、民法典新修订后债权债务的承担有哪些规定?
对债权债务的规定有: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2、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3、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4、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