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岑放科技。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2023国有企业清算程序

2023国有企业清算程序

来源:岑放科技

国有企业清算程序

一、破产申请

企业自愿向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提交破产申请书以及企业财产情况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破产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债务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请求事项。请示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

(2)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说明,或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说明;

(3)债务人的资产状况以及债权债务的总体陈述;

(4)其它应说明事项。如所附证据目录;

(5)申请人名称、加盖印章、申请日期。

相关材料包括:

(1)企业亏损情况的说明;

(2)有关的会计报表,主要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企业财产状况明细表。如果是有形财产,还应说明财产的处所;

(4)债权清册和债务清册。清册应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名单、住所、开户银行、债权债务发生的时间、债权债务的数额、有无争议等事项;

(5)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中申请破产的意见;

(6)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破产申请的受理

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通常审查范围包括四个方面:

1、破产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资格;

2、破产申请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

3、是否有管辖权;

4、着重审查被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的破产能力和破产原因。

通过这四个方面的审查,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裁定。对于不予受理。裁定,破产申请人可在10日内向上一级提起上诉。

在决定立案受理后,应发布公告,并通知已知的债权人,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此时破产程序开始。

在债权申报时限届满后15日内,应负责召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或者会议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占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cenfang.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