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岑放科技。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交警部门怎样处理交通事故呢

交警部门怎样处理交通事故呢

来源:岑放科技

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另一种则是适用普通程序处理。

具体分析如下:

一、简易程序:

1、固定证据。

固定现场证据的方式可以通过画现场草图、拍摄现场照片、录像,也可以通过现场口头询问方式固定证据。

2、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交通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3、确定事故责任、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撤离现场后,交通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4、当场调解。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二、普通程序:

(1)交警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逃逸的应当自查获肇事车辆和肇事人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涉及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果作出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3日内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3)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无法判定的,交警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4)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内日申请复核,复核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复核之日起30日内出结果,出结果后3日内送达各方当事人;

(5)检验、鉴定期限: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检验、鉴定,尸检应当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肇事逃逸的自查获之日起3日内委托,检验、鉴定期限一般不能超过30日,但经上级批准最长可达60天。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但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的除外:

(一)财产损失事故;

(二)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交通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撤离现场后,交通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cenfang.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